最近,澳门葡萄京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澳门葡萄京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了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罚措施,此举深得民心,笔者为此高声叫好、拍手称快……
某年夕夜,某单位在组织燃放烟花爆竹时发生意外,该单位一名负责人亲自点燃的烟花在燃放过程中忽然倒地,本该射向天空的礼花弹向了围观的人群,将躲避不及的29岁的办公室主任谢某炸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俗话说:乐极生悲。这本是禅语,说欢乐无度可能造就悲哀。但这个俗语又不无哲理:如果在造就欢乐的同时不注意安全,那最终获的就可能不是欢乐,而是悲哀和忧愁。这起事故就证明了这一点。
其实,关于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早被人们讨论过,我国一些大中城市早已纷纷出台过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还有人提出“彻底禁放”,但出于尊重民俗、顺应民意,这一措施行不通,这样各地有关部门似乎“无能为力”了。其实,笔者有个建议,燃放烟花爆竹,可以限时、限地、限人。
限时,即规定在大多数人休息或工作、学习期间不准燃放。如夜深人静时、学生考试时、正常工作时等等。但一直以来,人们燃放烟花爆竹似乎不分时段,非但如此,许多人偏偏选择在深夜大家进入梦乡之际燃放,那惊雷似的响声啊,让人感觉地动山摇!所以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燃放者要想想,假如我正熟睡或聚精会神工作学习时,愿意听到这样的声音吗?其实“限时”指望人人自觉是行不通的,各地应该出台“措施”、会议通过、形成文件、公布于众,这样,对“违者”作罚,入情入理。
限地,也就是说不是什么地方都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如医院、敬老院、学校、仓库(尤其危险品仓库)和机关,还有人群密集的地方比如街道、码头、车站等都不适宜燃放。可眼下人们似乎没考虑那么多,多数人只顾自己“方便”,“兴趣”一来,置地就点火,管你医院、敬老院在不在旁边;管你有没有匆匆过往的行人(甚至人群中可能还有老弱病残),本文开头所指那家单位就犯了此类错误。有人说,限时有可能,限地恐怕难行通,国家那么大,谁管得着?笔者认为,如果较起“真”来,这事也能行得通,例如城里以街道居委会为单位、农村以村或组为单位,辟出一块安全系数高大家都认可的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是不会有问题的。
限人,即指定专人燃放。这种“专人”,并不是象司机、厨师那样专业,而是指安全意识强、做事心细、反应灵敏的人。如果是集体组织燃放,这样的人不难找出;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燃放,请家庭成员事先“实习实习”——找邻居或朋友“点拨点拨”,很容易的。本文开头提到的那家单位如果事先从本单位挑选一名“专人”操作,那么那个遇难者当晚也许可以回到家里同家人一起快快乐乐欣赏春节联欢晚会了吧?只可惜这已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了……
再次为我县“禁限令”点赞!(王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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